发布时间:2019-07-12 08:46:00 信息来源:仙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昨日,记者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仙桃市市民公约》和《仙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新鲜出炉。
6月以来,市创城办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充分征求对“公约”“规范”的意见,共有10多万人次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提出一些意见建议。市创城办经过修改,报市领导审定,最终确定了正式的文本。
市创城办负责人称,审定出台《仙桃市市民公约》和《仙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是我市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仙桃市市民公约
一、热爱祖国,兴我仙桃
二、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三、务实创新,实干担当
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五、保护环境,美化市容
六、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七、弘扬正气,见义勇为
八、志愿服务,奉献社会
九、孝老爱亲,团结和睦
十、文明有礼,自尊自强
仙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不随地吐痰
不乱丢乱倒
不乱涂乱画
不乱停乱放
不乱穿马路
不讲脏话粗话
不信谣传谣
不损坏公共设施
不损害花草树木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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