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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惠残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6-03-20 19:28:00   信息来源:

  一、残疾人证件办理

  残疾人办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中国国籍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申请流程:首次申办残疾人证的,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仙桃户籍提供、相关住院病历残情证明和近期3张两寸免冠白底彩照,向市民之家综合窗口或居住地便民服务大厅提出办证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出具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通知单到定点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市残联根据鉴定结果,审核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残联进行制证,免费快递上门。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具有仙桃市户籍,或其监护人有仙桃市居住证并连续3年在仙桃市纳税或缴纳社保,持有残疾人证或三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明确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孤独症、言语障碍儿童须提供三甲医院对应科室诊断证明),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1手术类项目:根据受助儿童手术需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类手术,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按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

  2康复训练项目:符合条件、在省内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受助儿童,0至6岁补贴训练费16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至15岁补贴训练费10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训练时间不足的,按平均每月1600元标准,据实结算。

  在省内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至6岁受助儿童,给予500元/月生活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在市内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7至15岁受助儿童,给予400元/月生活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6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

  3辅具适配项目:根据受助儿童需求,每人每年可适配2至3件辅具,按其生长发育情况每年更换,当年辅具补贴费用不超过6000元。

  政策依据:《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仙桃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申请流程: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据实填写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残联集中审核,实施康复救助。

  三、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为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申请流程: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市残联组织入户评估,拟定改造对象。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为用机动轮椅车作为代步工具的下肢残疾人提供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车每年260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车主,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市残联审核后集中发放补贴资金。

  五、残疾人辅具适配

  有辅助器具需求的16周岁以上持证残疾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通过残疾证号和姓名登录湖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平台注册个人信息,提出辅具申请。

  政策依据:《湖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

  申请流程:残疾人在服务平台上提出申请,镇(街道、场、区)残联进行初审,市残联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批,残疾人根据审批结果可选购《补贴目录》内的辅具,提交订单后,平台辅具供应商根据订单信息安排发货。

  六、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医保资助政策

  为视力残疾一至三级、听力残疾一至二级、言语残疾一至二级、肢体残疾一至三级、智力残疾一至四级、精神残疾一至三级的持证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按其定级类别,对照上述相应类别的等级进行界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申请流程:市残联与市医保局进行数据比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当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集中代缴。

  七、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对有培训需求且具备接受培训能力,原则上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或超出就业年龄仍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家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申请流程:有需求的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到镇(街道、场、区)残联提出申请;市残联依托政府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培训。

  八、普通高校残疾人大学生补贴

  对本市当年考入国内普通高校的含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残疾学生,按照专科生1000元/人、本科生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博士研究生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申请流程:每年8月31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残疾学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复印件),市残联汇总报省残联审批通过后,将助学补贴拨付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九、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

  为持有仙桃市第二代残疾人证,居住在仙桃市内、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申请流程: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同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镇(街道、场、区)残联初审并报送市残联,市残联审核后拟定托养服务对象。

  十、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3000元。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经营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经营所在地在市外的,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市残联实地调查核实后,拟定补助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工作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为一、二级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

  申请流程: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市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主办单位:仙桃市残疾人联合会    通讯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何李路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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