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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10:53:00   信息来源:

 

2019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治“四风”,持续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根据省纪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持续纠治“四风”的通知》(鄂纪文〔2019〕46号)、《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省纪委通报〔2019〕第10期)和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对照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二、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三、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行动举措〉的通知》(鄂纪发〔2019〕3号)文件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端午节前,各地各单位要重点针对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一票否决不规范、统计造假、“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查处通报一批突出问题。要结合“宣教月”活动,广泛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宣传,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大舆论攻势。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对党员干部执行“七个严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违规收送“天价烟”、“高档酒特殊定制版”、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私车公养、利用空白公函违规公务接待、在隐秘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的专项检查,按照省纪委要求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纪委将组织专班对各地各单位纠治“四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强化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市纪委将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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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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