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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仙桃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04 10:13:00   信息来源:仙桃日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三伏潭镇畜牧服务中心站长陈德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8月,陈德俊违规接受辖区苏湾村养殖户肖某吃请和2条黄鹤楼牌硬盒珍品香烟。2016年8月底,陈德俊借其子高考升学之机,违规收受三伏潭镇9名养殖户礼金1800元。陈德俊作为基层站所负责人,纪律意识淡薄,为民意识不强,用应尽之职换一己之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被责令退还。

  2.郑场镇计生办主任曾祥月私车公养、违规报销接待开支问题。2016年以来,曾祥月以调用本单位工作人员私车办公事为由,同意为计生办工作人员违规报销油费合计3862元。此外,曾祥月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虚开市卫计委下乡公函,用于冲销日常吃喝、接待等开支共计23530元。曾祥月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公车、接待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3.郑场镇官庙村党支部书记谢顺新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4月7日,谢顺新在家中违规操办其50岁生日宴,接请并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600元。谢顺新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本应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但其巧立名目,大肆操办生日宴,顶风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还。

  4.彭场镇木兰村负责人许佑林违规发放过年物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1月23日,许佑林违规用集体资金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6名村组干部发放春节物资福利合计900元。2018年2月12日至13日,许佑林为其子操办周岁生日宴,违规收受礼金共计9800元。许佑林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许佑林作为村负责人,屡次违规违纪,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辞去村负责人职务。该村纪检委员肖望才、村妇女主任李进华、村会计张早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以后。有的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过年物资;有的借生日之名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有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心无纪律、行无底线,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然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明知故犯,这是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元旦刚过、春节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近期,市纪委已将中纪委、省纪委严明纪律要求的相关文件转发给各地各单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组织学习,让党员干部入脑入心、知畏知止;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节前教育提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抓好本地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做到严字当头、久久为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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